《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9:04
来源:鹤壁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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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于2021年9月26日发布,规定禁猎期为五年,有效期截至2026年9月25日。为保持政策连续性,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结合我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现状及保护工作实际,鹤壁市林业局会同鹤壁市公安局共同起草了《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至9月9日)。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9月9日前反馈至鹤壁市林业局。
联系人:张策
电 话:0392-3388919
工作邮箱:hblzbgs@163.com
办公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31号市政府第二综合楼116室
附件:1.《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pdf
2.《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