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鹤壁市统计局
鹤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根据鹤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336个;从业人员214633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299个,占99.1%;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11293人,占98.4%(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0个,制造业4129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77个,分别占0.7%、95.2%和4.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2.0%、9.5%和8.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20518人,制造业185247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868人,分别占9.6%、86.3%和4.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汽车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1.9%、9.2%和7.5%(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86.7亿元;负债合计960.2亿元。
2023年,全市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33.3亿元(详见表3-3)。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和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数据,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全市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4521个;从业人员67603人。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521个,占100%;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67603人,占100%。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3.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0.3%,建筑安装业占8.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8.3%。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8.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2.4%,建筑安装业占7.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2.2%(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9.3亿元;负债合计201.2亿元。
2023年,全市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7.6亿元(详见表3-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