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鹤壁市统计局
鹤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根据鹤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9031个,从业人员5537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8.1%和52.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27.1%,零售业占72.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5.9%,零售业占64.1%(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9023个,占99.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55328人,占99.9%(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6.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3.2%,负债合计193.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5.8%。
2023年,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4.0亿元,比2018年增长48.7%(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731个,从业人员971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1.0%和12.8%(详见表4-4)。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航空运输业行业数据,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29个,占99.7%;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9709人,占99.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6%;负债合计53.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6.9%。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4亿元,比2018年增长33.9%(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626个,从业人员548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2.5%和53.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2.8%,餐饮业占77.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9.6%,餐饮业占60.4%(详见表4-6)。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露营地服务行业数据,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26个,占100%;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5482人,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5.3%;负债合计5.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8.0%。
2023年,全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亿元,比2018年增长106.5%(详见表4-7)。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62个,从业人员1331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4.7%和206.9%(详见表4-8)。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有2060个,占99.9%;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2955人,占97.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5.1%;负债合计54.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2.3%。
2023年,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8亿元,比2018年增长173.6%(详见表4-9)。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57个,从业人员10061人(详见表4-10)。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89.0亿元。
2023年,全市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0亿元(详见表4-11)。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204个,比2018年末增长38.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20个,物业管理企业570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68个,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37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5%、57.5%、45.7%和下降17.8%。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1833人,比2018年末增长28.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065人,物业管理企业5735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750人,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233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6.9%、增长47.7%、151.4%和下降12.7%(详见表4-12)。
在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201个,占99.8%;在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1780人,占99.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56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4.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48.0亿元,物业管理企业6.8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4亿元,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2.5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6.2%、增长172.0%、增长158.1%和下降75.8%。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84.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5.6%。
2023年,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6亿元,比2018年增长59.6%(详见表4-13)。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307个,从业人员2793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4.1%和159.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0%,商务服务业占87.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3.4%,商务服务业占86.6%(详见表4-1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296个,占99.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7863人,占99.8%(详见表4-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8.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7.7%。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0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5.5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33.3%和255.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9.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92.7%。
2023年,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7.8亿元,比2018年增长310.1%(详见表4-1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