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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公开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2日 11:41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2025年7月17日至7月31日,省第四专项督察组对鹤壁市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并于10月23日向鹤壁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报告。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会议讨论、征求意见,制定上报了《鹤壁市贯彻落实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提出督察整改3项总体目标。一是生态文明理念全面增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聚焦“两高四着力”,努力交出整改工作合格答卷。二是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对照督察反馈报告指出的具体问题,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总体要求,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如期整改到位。三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城市集中式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Ⅲ类水体比例达到或好于省定目标,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全域消除。

《整改方案》对省第四专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分解,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鹤壁市贯彻落实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确定了4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更高站位、更严态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二是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健全城市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加大对建成区水体、河道的排查力度,加强日常保洁和管护,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保持“长制久清”。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新增黑臭水体及时纳入动态管理清单,有序治理、动态清零。三是补齐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大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力度,加快补齐生活污水管网设施短板,逐步推动老旧管网更新和混错接管网改造,稳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消除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水资源化利用能力、监测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和化工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补齐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持续推进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高设施运行率。四是推动河长制工作提质增效。持续纠治“打卡式”巡河、应付式巡河等现象,强化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管理,严格交办、督办,及时督促各级河长、成员单位按时高效完成巡河任务。高密度、多频次宣传涉水法律法规、节约用水、河湖管护等知识,不断扩大河长制工作的社会影响。邀请省级专家围绕河湖库“清四乱”、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等重点工作,对全市县、乡、村级河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河长巡河履职尽责能力。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3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市环委办加强调度推进和督促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二是强化监督指导,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整改任务采取清单化调度制度,通过明察暗访、资料调阅等措施,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对整改中出现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视情进行督办、提醒、通报、约谈等,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公开,及时宣传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工作开展、经验做法、整改成效等情况,做好舆情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

鹤壁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作出鹤壁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