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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修改《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举行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4日 09:41来源:鹤壁日报浏览次数:

8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修改《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介绍《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修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进行了系统整合与编订纂修,确立了统一的制度规范和法律责任体系。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障生态环境法典在鹤壁市全面有效实施,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的部署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鹤壁市18部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梳理情况和实际需要,对《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决定已于2026年6月26日由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8月1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据了解,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实现了鹤壁市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原则与生态环境法典的新精神、新要求全面接轨,将为鹤壁市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