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410601000000000000/2026-103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字号: 鹤政[2026]2号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16日
发文机关: 鹤壁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7日16:56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单位于2026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的季度进展情况,12月25日前报告全年落实情况。

一、持续加快产业转型,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一)加快传统产业能级跃升

1.实施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升级行动,完成5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60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推动美瑞一期达产达效、二期加快实施。加快总投资11亿元的永新化学绿色功能性新材料、总投资9亿元的海昌新材功能性树脂等项目建设,大力招引下游终端企业,打造全国重要的功能性新材料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宝山经开区管委、鹤山区政府、山城区政府

3.加快总投资13.7亿元的天海三期、总投资5.8亿元的海昌二期等项目投产达效。建设总投资15亿元的耕德电子华为荣耀手机生产基地等项目,推动电子电器产业集群化发展、集团化运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4.建成投产总投资5亿元的镁和高性能镁合金板带箔、总投资4亿元的雅丽镁合金便携式电动车等项目。推动中铝鹤壁镁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打造全镁产业链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示范区管委、开发区管委、淇县政府

(二)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5.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行动,充分释放天章卫星智造基地产能,加快“女娲星座”组网,积极对接火箭发射专用工位,力争航宇火箭年底实现总装试车。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鹤壁投资集团、市科创新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淇滨区政府

6.提升航天枢纽港运营水平,壮大商业航天测运控及卫星应用联盟规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鹤壁投资集团、市科创新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淇滨区政府

7.精准招引上海寰宇、智星空间等上下游企业落地,持续完善全链条产业生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鹤壁投资集团、市科创新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淇滨区政府

8.抓好总投资22.6亿元的飞天生物玉米生物转化功能糖及原料药、总投资2亿元的中源裕泽新型氨基酸及异构酶等项目建设,丰富功能性代糖、医药中间体等生物制造产品,推动生物制造产业向多元化、高值化、终端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淇县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9.支持龙芯中科鹤壁基地增强研发与生产能力、实现龙芯全系列芯片本地封装测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科创新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淇滨区政府

10.引导仕佳光子等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拓展光芯片应用领域。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开发区管委

11.加快建设鸿蒙(鹤壁)智造产业园,构建安全可控的“芯片+产业+应用”生态体系。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创新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三)抢占未来产业新赛道

12.在具身智能、新型储能、生命科学、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开展前瞻性研究,谋划建设一批项目,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

13.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14.积极争创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引导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延伸,推动服务业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力争链多多、家园等企业纳入省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名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15.大力发展煤炭、冷链、快递电商等专业化物流,加大A级物流企业培育力度,推广统仓共配快递模式,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持续增强发展后劲,着力释放内需拉动力

(五)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16.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放大以旧换新政策乘数效应,打好“财政+金融+厂家+商家”联合补贴组合拳,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行鹤壁市分行、市政府办公室、鹤壁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7.加快建设商贸快消品集配中心等21个县域商业体系,提升浚县古城、朝歌老街、朝歌里等商圈功能品质,争取京东折扣店落户。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示范区管委

18.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高品质一刻钟生活圈试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9.发挥京东数字经济产业园、朝歌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综合性电商产业园集聚效应,引导电商、供应链服务商、平台机构等企业集中布局,打造网络爆品10款左右,培育网络品牌1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

20.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推动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比不断缩小,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层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六)持续提高投资效益

21.坚持“两支持、两反对”,围绕国家政策资金投向和实际发展需要,谋划储备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力争“十五五”重大项目储备库规模超过5000亿元、数量达到1000个,推动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2.实施重点项目“3070”工程,新开工项目60个以上,加快推进飞天生物科技产业园、卫星互联智造基地等百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3.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常态化遴选优质重大项目向民间资本推介,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七)繁荣发展经营主体

24.梯度培育优质企业雁阵,鼓励产业链头部企业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新培育15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25.加快元昊化工、中维化纤等企业上市步伐。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淇县政府、鹤山区政府

26.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企业诉求维权机制,推动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

三、持续强化科技创新,着力提升发展驱动力

(八)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

27.推动“一室两城”融合发展,加快淇河实验室总部建设,探索“实验室+产业化公司”模式,联合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共建区域联合创新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省科学院鹤壁分院、河南信息科技学院筹建处

28.建立中试基地培育库,加快镁基新材料、聚氨酯材料等省级中试基地建设,开展镁基储氢材料工程化应用、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水解糖等关键技术中试,推动花椒素等前沿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南信息科技学院筹建处、省科学院鹤壁分院,淇县政府、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经开区管委

29.提质发展科创新城,壮大主导产业规模,建设全省未来产业先导区。

责任单位:市科创新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淇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30.支持省特种尼龙全过程、省多功能智慧杆塔等重点实验室申建,新增10家左右省级创新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淇县政府、示范区管委

(九)营造高品质创新生态

31.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构建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推动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1.95%。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2.加快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服务体系,规范高效用好规模9000万元的产业研发联合基金,新增科技贷3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行鹤壁市分行、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鹤壁金融监管分局

33.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托科技大市场等技术转移平台,加速联通技术要素市场,确保技术合同成交额超35亿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壮大高水平创新主体

34.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行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探索推进创新人才共育共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高质量覆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35.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的发展培育模式,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净增8家以上、13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一)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

36.推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等职业院校与重点企业合作,探索“高校引人、企业用人、合作育人”新路径。

责任单位: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市教育体育局

37.持续实施“鹤壁英才”计划,优化“科技副总”“人才飞地”“人才+项目”等模式,强化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服务,常态化开展单身青年人才联谊活动,保障各类人才工作顺心、发展安心、生活舒心。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持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塑造核心竞争力

(十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38.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企业产业投资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鹤壁投资集团、市农垦集团

39.挖掘盘活低效闲置国有资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事管局、鹤壁投资集团、市农垦集团

40.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更多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十三)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42.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整治“内卷式”竞争。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43.积极申建保税物流中心(B型)。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鹤壁海关,开发区管委

44.主动对接中欧班列,支持本地优势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推动10家以上企业“出口破零”,进出口5000万元以上外贸企业达到15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45.加强全市招商统筹,深化全员招商机制,实施“5+1”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新签约落地亿元以上项目150个。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46.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营商环境流程再造创新提质行动,完善“五位一体”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7.推动扫码入企、企业联合服务检查、每月至少26天不打扰企业生产等机制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市司法局、市纪委监委、市市场监管局

48.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拓展“全市通办”业务范围,跨区域、跨层级办理事项达到100项以上,高频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常态化、窗口服务兜底化。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财政局

五、持续提升城市品质,着力提高区域吸引力

(十五)稳步推进城市更新

49.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完成2005年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淇滨区政府

50.实施原国道107沿线及火车站片区综合性更新。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51.统筹推进5条背街小巷整治、7处儿童友好公园提升、100部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等,打造10个以上完整社区。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52.优化布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全域推行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政府、管委

53.加强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抓好城市绿化美化彩化。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十六)持续增强城市韧性

54.推进雨污分流升级改造,围绕供排水一体化、供热一张网,加快建设总投资15.7亿元的供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等8个重点项目。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55.深化物联感知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建立联排联调防洪机制,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争创省级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七)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56.深化“三山”统筹、“三区”融合,巩固提升鹤浚、鹤淇、新老城区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渤海社区融入主城区步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57.加快建设安新高速安鹤段项目,抓好内鹤高速、鹤辉高速东延至安罗高速前期工作,打造以主城区为中心的环状高速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58.谋划推动国道342日凤线改线,建设红旗渠机场快速路、省道305改线新建项目等干线公路。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开发区管委

59.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持续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建成天舟铁路物流园专用线一期。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淇县政府

60.加快建设鹤壁内陆港,打通大宗货物产品公转铁、出海运输通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鹤山区政府

六、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着力育强三农支撑力

(十八)提升高标准农田建管实效

61.统筹抓好4.3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巩固提升农村沟渠连通专项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护体系,打造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垦集团,浚县政府、开发区管委

(十九)持续开展高产示范创建

62.按照“百亩攻关、示范推广、整县创建、全域提升”工作思路,抓好10个高产攻关点创建,持续推进60万亩小麦、70万亩玉米、15万亩花生单产提升示范区建设,支持浚县整建制单产提升创建试点县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63.全域推广粮食高产关键技术和主导品种,加快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56万亩、单产水平保持全省先进。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鹤壁投资集团、市农垦集团,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二十)提高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64.实施乡村富民产业发展行动,落实县区领导分包集体收入薄弱村机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升“产业兴旺星”行政村占比。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65.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66.强化农民技能培训,创新电商助农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二十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67.深化同中农海稻(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加快组建黄淮海功能粮饲研究院,推动种业与产业、高产出与高效益相结合,实现定向育种、定制生产和订单销售。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市农垦集团

68.重点发展玉米、花生、生猪等乡村富民产业链和设施种植业,培育6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69.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鹤壁调查队、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美化农村人居环境

70.片区化组团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每个县区建设1个以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导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71.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电网、供水等基础设施,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健全农村污水、垃圾清理长效机制,推动村容村貌整体再提升。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网鹤壁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七、持续推动绿色转型,着力厚植生态承载力

(二十三)加力污染防治攻坚

72.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五个一批”行动,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百项任务。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73.完成总投资2.05亿元的9个“美丽蓝天”重点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

74.精准有效开展工业排放、扬尘、汽柴油货车管控等工作,推动发电企业可凝结颗粒物减排治理,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75.深化国、省控断面达标攻坚。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76.推进卫河、汤河等美丽河湖建设。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77.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

责任单位: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78.强化土壤安全利用管控,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十四)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79.持续优化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80.新增环保绩效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25家以上,实现化工行业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8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推动已关停的70家砂石骨料企业、7家煤炭洗选企业和7家未达B级水平的铸造企业淘汰退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82.推进化工、电厂等企业排放物回收利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83.加快建设天海零碳产业园区、尼龙小镇零碳园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淇县政府、开发区管委

84.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建设动力岛,有序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集中式调峰共享储能电站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5.尽快解决国省干道穿城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

86.加快各领域新能源车辆替代,推进1000台国Ⅱ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87.完善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新建撤桶并点小区80个,垃圾分类工作跻身全国中等城市第一档次。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8.提高静脉产业园运行水平,实施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等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建设“无废城市”。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十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89.推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全面完工,确保通过省级终验。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90.实施山区生态防护林、乡村绿化美化等工程,完成营造林2.06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91.开展淇河生态保护修复和缓冲带工程,统筹推进总投资207亿元的六大水利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

八、持续促进文体旅融合,着力扩大文化影响力

(二十六)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出彩”

92.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持续开展诗经文化、儒商文化、殷商文化、古地名等历史文化资源探源寻根,用好红色文化,保护好城市历史文脉。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93.深化文旅资源整合,推动黎阳城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淇河生态旅游度假区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面提升云梦山、古灵山、五岩山等景区品质,塑造“诗经故里、美丽鹤壁”文旅品牌。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9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持续实施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修缮等项目,加快建设豫北文物整理基地,提高辛村遗址考古发掘和保护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浚县政府、淇滨区政府

95.培育非遗体验、文创市集、数字文旅等新业态、新场景,打造具有鹤壁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创IP。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十七)推动体育鹤壁建设“出圈”

96.大力开展匹克球运动和对外交流,高水平承办全国匹克球锦标赛、匹克球城市挑战赛等体育赛事,举办美国青少年学生团体来鹤交流访问等活动,打造国际国内匹克球高水平赛事首选地,叫响“中国匹克球之城”。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97.大力招引培育运动用品生产企业,加快推进淇水湾体育公园、匹克球训练基地等5个体育事业项目,着力扩大体育产业规模、提升体育设施能级。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示范区管委

98.深化“赛事+”融合模式,探索施行体育赛事“票根经济”,精准发放体育消费券,新增1—2个商圈赛事点位,将赛事“流量”转化为文旅“留量”。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十八)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出新”

99.加快六馆联盟建设,完善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功能,提升科技馆、文化馆等服务质量,利用闲置资源高标准建设博物馆、美术馆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供给多元化、服务品质化、覆盖身边化。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团市委、市科协

100.持续办好中原文博会、民俗文化节、新年音乐会、戏曲春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浚县政府、示范区管委

101.深入实施送戏下乡、市民夜校、书香鹤壁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充实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02.深入推进“非遗点亮计划”和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活化利用民间社火、泥咕咕、鹤壁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争取全国“非遗在社区”试点。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浚县政府、鹤山区政府

九、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着力凝聚群众向心力

(二十九)稳定提高就业质量

103.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04.推动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85%以上,山城区、淇滨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国家评估验收。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

105.扩大综合高中试点规模,稳步提升本科上线率特别是升入“双一流”高校学生数量。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06.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三十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07.深入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扩大企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覆盖面,确保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参保人数保持在102万人、17.5万人、17.7万人以上,居民医保参保目标完成率保持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三十二)推进健康鹤壁建设

108.深入开展健康鹤壁行动,加快紧密型医联体和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常态化下沉,每个县级医院建成3—5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稳步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109.完成“三医”协同改革,优化医保支付结算机制,推动医保统筹基金保持合理结余,有效激发医院改革动力,进一步提升医院诊疗水平,不断降低群众就医成本。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十三)优化一老一小服务

110.完善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扩大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力争创成2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1.加快生育友好型社会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倡导积极婚育观,落实生育保险、生育休假、育儿补贴等制度,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降低生育养育成本。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持续守牢安全底线,着力强化风险防控力

(三十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12.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五个一批”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提升五大行动和五个专项整治,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政府、管委

113.完善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极端天气等风险防范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十五)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114.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115.严守“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16.用足用好国家支持化债政策,严防新增隐性债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17.加大金融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责任单位:鹤壁金融监管分局、人行鹤壁市分行、市政府办公室

118.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十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119.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运用“工程+专班+县区+网格”工作机制,实施社会治理“三大工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信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20.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21.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军民融合、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巩固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责任单位:鹤壁军分区、市退役军人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动办,各县区政府、管委

122.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23.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外事、侨务、对台、史志、文史、档案、援疆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三十七)对党绝对忠诚

124.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实落细,确保政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十八)严格依法行政

125.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强府院、府检联动,持续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十九)站稳人民立场

126.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既扎实办好抓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实事,也全力做好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大事,以政府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十)保持清正廉洁

127.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为基层减负,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2026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