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410601000000000000/2026-10306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字号: 鹤政[2026]5号
成文日期: 2026年10月26日
发文机关: 鹤壁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6日17:08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鹤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源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鹤政〔2018〕19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鹤政办〔2025〕2号),宣布《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工程技术学院筹建处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办法和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22〕46号)失效。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6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