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410601000000000000/2024-6452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24]22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发文机关: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31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鹤壁市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壁市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全面改善我市农村排水设施条件,恢复和提升农村沟渠排水功能,全面提升农村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豫政办〔2024〕6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24年10月起,按照“一年打通、两年完善、三年提升”的思路,以县域为单元,以高标准农田、蓄滞洪区、低洼易涝地块为重点,以“三沟四渠”(田沟、路沟、村沟和干渠、支渠、斗渠、农渠)为内容,采取疏浚、补短、贯通、成网、配套等方式,开展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三年行动,2025年4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农田的易涝地块沟渠连通工作;2027年5月前,全市农村“三沟四渠”全部连通,沟渠排水除害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周边脏水臭水体基本消失,管护运维机制基本建立,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形成系统完备、循环通畅的农村沟渠网络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田沟整治。对农田区域内排水沟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查找农田排水沟渠的堵点、断点,对淤堵不畅的田沟开展疏浚、清淤和清障,对渗漏跑水的沟渠开展维修、加固和防渗,对被侵占中断的田沟开展整修和疏通,对无排水沟的农田要根据排涝需要开挖补齐,全面恢复农田排水功能,提高农田排涝能力。

(二)路沟整治。对乡际道路和村际道路两侧排水沟进行全面整治,对已建排水沟进行疏浚、清障,未建排水沟的要开工建设,对临路占沟建设的房前地坪、广场等,通过挖沟埋管、建设雨水管网等措施,保障道路排水顺畅。

(三)村沟整治。对村庄内部排水沟进行整治,重点对村庄内部主干道路及村边道路两侧排水沟进行全面整治,对已建排水沟进行清淤、除杂,未建排水沟的要开挖建设。有条件的村庄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或改造,保持村庄内部排水沟整洁、通畅,避免水体变臭变脏。

(四)干渠整治。积极谋划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重点对排涝干沟、渠、河进行清淤、疏浚,提高排水能力,对重点病险排水涵闸、泵站进行重建或更新改造,对排水承泄区库、塘开展整治,确保排水通畅。未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各县区要承担主体责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对重点排涝沟渠和设施进行,确保排水通畅。

(五)支渠整治。加快解决排水支渠被侵占和淤塞问题,重点开展支渠清理和疏浚,确保排水支渠与上级排水干渠、下级排水斗渠保持连接、顺畅。各县区要组织动员各乡镇对重点排水干渠、支渠开展常态化巡查,即堵即清、保证畅通。

(六)斗渠整治。结合干渠、支渠工程布局,科学开展斗渠整治,优先对已建设完工的斗渠进行清淤、疏浚,对配套的排水渠系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对应建未建的斗渠,加快列入建设计划,逐步解决田间排水薄弱问题。

(七)农渠整治。重点实施农渠清淤、疏浚和建筑物改造,有效解决田间排水“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打通排水末级沟渠系统,建立田间四级排水网络,确保田间来水即排、排水即通。

三、整治标准

(一)排泄区。排涝沟渠应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泄、力争自排”的原则选择线路,结合灌溉渠系和田间道路进行布置。分布在田间的路边沟、塘堰、农渠、斗渠和分布在村内、村边的沟、塘排涝标准要求:排涝工程的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3—10年,其中经济作物区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24小时暴雨从作物受淹起24小时排至田面无积水;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3年,1—2天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3天排至田面无积水。各县区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整治标准及要求:沟道与田外承泄沟渠道无缝对接。田间沟道主动上接村内、村边沟道,主动下延田外承泄沟道;边坡生态、植物及新材料防护措施完备;有承泄沟道排水顶托的排水系统,田间排水沟道可设置标准堤防,防止倒灌农田;田间、村边的塘堰应完成清淤、边坡支护、外排通道疏浚畅通;塘底生态、基质材料防渗,塘内种植挺水、浮水、沉水植物等,稀释净化污水。

(二)承泄区。农田、村庄边界以外的干支沟、渠、库、塘、河排涝标准要求: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5—10年。

整治标准及要求:承泄区沟、渠、库、塘、河与田间沟渠、塘堰无缝对接。承泄区沟渠道主动上接村内外和田间排泄沟渠、塘堰;边坡生态、植物及新材料防护措施完备,关键部位节制闸门、提排泵站布置合理,设备完好。

(三)排泄与承泄交叉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边沟既具有排泄功能又具有承泄功能。排涝标准要求: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

整治标准及要求:疏通沿路排泄分区沟渠,打通进地桥涵和路路交叉、路渠交叉堵点,边坡生态、植物及新材料防护措施完备,路肩林网间距合理。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全面开展农村沟渠网络摸底调查和集中整治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各县区编制完成县、乡、村三级排涝网络图,形成县区农村沟渠连通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农村沟渠常态化运维办法,报市农村沟渠连通工作专班。针对摸底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据各县区编制的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确保2025年4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农田的易涝地块沟渠连通工作。

(二)完善提升阶段(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各县区对农村沟渠连通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整治工作不到位、整治后反弹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督导加快整改,全面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农村“三沟四渠”排涝渠系完整、通畅。

(三)强化巩固阶段(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开展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三年行动总结,形成沟渠连通运维常态化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统筹推进农村沟渠连通整治行动,形成“市级抓总、县级组织、乡村实施”的工作格局。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全市农村沟渠连通工作。各县区要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是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村为基本单元,以乡镇为整治单元,抢抓冬春建设黄金期,健全工作台账、细化整治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实行挂图作战,迅速掀起沟渠连通整治高潮。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支持、指导田沟、村沟、斗渠、农渠连通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支持、指导干渠、支渠连通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干渠、支渠连通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支持、指导路边沟连通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支持、指导实施方案编制,原有沟道恢复、新开沟道的土地占补平衡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支持、指导实施方案编制。

(三)坚持系统整治。各县区要依据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县域水网规划、农田灌溉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编制县域农村沟渠连通实施方案。按照一村一张图、一乡镇一张图、一县区一张图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实地勘察,尊重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主动听取老党员、老农民等意见,“土法土技”与科学实践相结合,明确所有村庄、田块对应的灌排路径、水源和承泄区位置,全面调查摸底农村水网情况,绘制集水源供给、引水输水、农田用水、沟渠排水、汇水泄水于一体的县、乡、村水网“一张图”,建立工程占地围堵、违规种植占用、清淤维护不到位等堵点断点,形成排查整治工作“一本账”,为后期建设指明方向。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要结合在建工程项目,统筹耕地建设与利用、农村环境整治等各类项目资金,保障农村沟渠连通工作资金需求。市级统筹安排奖补资金,对进度快、成效好的县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市直有关单位将在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上予以大力倾斜。鼓励各县区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县区出资对沟渠连通整治工作进行补贴,因地制宜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发动农民群众参与总体规模小、施工难度低的农村沟渠建设,引导农民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农村沟渠日常管护,形成政府与农民群众共同规划、共同整治、共同管理模式。切实将有限资金用到沟渠连通、疏浚上,避免过度修砌硬化、装饰等形象工程,力争花小钱、办大事。

(五)建立管护机制。注重长效机制,强化后期管护,保障农田基础设施有人管、管到位,长期稳定发挥作用。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管护主体加强排涝设施的管护和维修,同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挤占地头、违规施工等破坏农村沟渠体系和农田水利设施的行为。健全网格化管护机制,加强巡查检查力度,把运行管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合理的运行管护经费负担机制,通过财政补助引导,受益主体、社会共同投入,为可持续、长效运行提供经费保障。公布市、县、乡三级农田沟渠问题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反映问题。

(六)严格督查通报。各县区要把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工作纳入日常乡村建设管理,并作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解决重大问题。要加大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工作督查力度,落实情况与市级奖补资金挂钩,对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提醒约谈。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区要及时总结典型案例、推广成熟模式,2025年适时召开全市农村沟渠连通整治现场推进会。

附件:1. 鹤壁市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 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可整合项目资金政策指引

附件1

鹤壁市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李 可(市长)

副组长:王 强(副市长)

张 超(副市长)

王海军(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裴文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运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海民(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唐友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孙志杰(市林业局局长)

李 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耀秋(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秀民(市水利局局长)

黄舒军(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树宽(市应急局局长)

王安俊(市气象局局长)

王保清(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王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舒军、赵秀民、吴耀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年行动结束后,专班自动撤销。

附件2

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可整合项目资金政策指引

一、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1. 归口部门:农业农村

2. 项目名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77号)之《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

二、河道堤防资金

1. 归口部门:水利

2. 项目名称:河道堤防整治及重点维修

3. 政策依据:《河南省省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水〔2023〕91号)。

三、中小河流资金

1. 归口部门:水利

2. 项目名称:中小河流项目

3. 政策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47号)(水旱灾害防御支出)。

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资金

1. 归口部门:水利

2. 项目名称: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3. 政策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农水〔2022〕27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1. 归口部门:交通运输

2. 政策依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52号)、《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T5190—2019)》。

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 归口部门:农业农村、财政

2. 项目名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

3.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9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

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1. 归口部门:生态环境

2. 项目名称: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3.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环资〔2023〕110号)。

八、耕地保护激励资金

1. 归口部门:自然资源

2. 政策依据:《河南省耕地保护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