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鹤壁市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壁市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
为充分释放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逐年提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5〕3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释放文旅消费需求
(一)实行惠民让利。落实全省文旅消费季政策,鼓励银联公司与各商业银行推出文旅消费支付立减、赠券“大礼包”措施。适时发放鹤壁市级文化和旅游消费券,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配套发放文旅消费券或开展消费补贴活动。拓展“鹤壁文旅一卡通”覆盖范围,实现优质文旅资源“一卡畅游”。鼓励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积分打折等优惠措施,引导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推出房价折扣、餐饮优惠套餐等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二)提升消费环境。优化旅游景区和文博场馆预约服务,实现线上与线下无缝对接。延长文博场馆及黎阳城文化旅游区、浚县大伾山、淇县云梦山等热门景区开放时间,增加体验式文化项目。实施“文化赋能”工程,对璀璨天街、天赉水街、朝歌里等城市休闲街区进行微改造、精提升,植入文化旅游消费新业态,打造漫步式、体验式消费场景。鼓励将带薪休假与鹤壁特色文化活动如中原(鹤壁)民俗文化节、中原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节会相结合。鼓励基层工会使用会费为会员购买“鹤壁文旅一卡通”或旅游年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三)积极引客入鹤。按照《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入境旅游发展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文旅外〔2024〕15号),对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给予资金激励。对组织游客以专列、包机形式来鹤旅游的旅行社给予资金奖励。对参加国际性及国家级展会推广鹤壁文旅资源的文旅企业给予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
二、提高文旅供给质量
(四)塑造文旅品牌。支持浚县黎阳城文化旅游区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高标准建设浚县古城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加速淇河生态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推动诗经文化主题酒店、民宿建设,谋划实施以诗经文化为主题的沉浸式实景演艺项目,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品牌影响力。深度挖掘云梦山鬼谷文化,丰富历史文化与生态体验业态,提升文旅品牌核心竞争力。依托黎阳城文化旅游区、朝歌老街、樱花里等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旅游休闲街区,引进优质文商体旅综合体,带动多元消费业态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
(五)丰富产品供给。丰富少儿文化游乐活动,依托辛村遗址、青少年宫、航天科普馆及泥咕咕、鹤壁窑大师工坊集群,创新发展研学旅游,开发更多优质研学旅游课程和线路;鼓励星级酒店、等级民宿推出亲子房、儿童房,打造亲子度假主题酒店;推出一批高品质少儿题材文艺作品、舞台剧目。提高老年人文旅服务品质,发展银发经济,推出康养旅居、疗愈慢游等旅游产品,在社区、公园、广场以及工人文化宫、老年大学等场所举办戏曲、书画、音乐等文化活动,增进老年人福祉。(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委老干部局、团市委、市总工会)
(六)推动业态融合。加快推动“文旅+体育”融合发展,以匹克球、马拉松、环淇自行车等赛事为平台,打造3个以上国内精品旅游赛事;开发攀岩、徒步、游泳等休闲体育项目;支持市体育公园匹克球休闲街区争创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推动文物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支持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机构合作,推出诗经、社火、匹克球等系列特色文创产品,叫响“鹤壁好礼”文创品牌。推动文化旅游和科技深度融合,在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级民宿打造“人工智能+智慧文旅”沉浸式体验新空间。传承创新鹤壁传统美食烹饪技艺,鼓励发展夜间餐饮、文旅主题餐饮,举办美食品鉴、名菜名店等活动,打造鹤壁特色餐饮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
(七)拓展公共服务。鼓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开展文化体验、艺术普及等服务,举办《诗经》诗歌系列讲座、“鹤壁文化我来说”等主题活动,推出高品质特展,提升芝麻官大舞台、市民夜校、咱村有戏、淇水亲子故事乐园等文化品牌影响力,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打造复合型文旅新体验空间。开展非遗进乡村、进景区、进民宿、进街区活动,落地一批非遗主题空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三、激发文旅消费活力
(八)加强文旅宣传推介。推出“鹤城四季”精品旅游线路,策划开展“鹤壁大遗址探秘”“淇河文化溯源”等文旅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意开展诗歌大会、文旅推荐官、跟着微短剧去旅行等主题活动。办好中原(鹤壁)民俗文化节、中原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活动。支持各县区、文旅企业举办特色文旅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精准营销,拓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九)培育演出消费市场。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巡演地不再重复进行内容审核,提高演出举办效率。支持牛派艺术传承发展,推进市艺术中心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演出,逐步形成文化消费新热点。鼓励各县区、文旅企业因地制宜举办演唱会、小型音乐会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十)推进文旅联动发展。积极融入全国、全省文旅发展大格局和南太行旅游带、大运河城市带,打造产品一体、交通一体、营销一体的区域文旅发展共同体,实现游客互送、资源互享、宣传互推、政策互优。鼓励文旅企业开展市场化营销推广,不断提高鹤壁文旅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四、培育壮大文旅产业
(十一)完善文旅产业链条。重点发展演艺演出、文旅集聚市场、文创潮品、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产业链,健全吃住行游购娱产业链条,构建现代文旅产业体系。加快培育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文旅企业,逐步形成文旅产业集聚效应。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文旅产品和服务品牌,实现结构调整和产业重塑。(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鹤壁投资集团)
(十二)加强产业政策保障。加强项目用地保障,用好文化产业、旅游发展基金,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链群发展、文化旅游融合、文化创意等项目。鼓励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利用国家、省支持政策更新游乐演艺、展陈展示、索道缆车等设备。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文旅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适合文旅企业的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文旅保险产品,为文旅消费和经营活动提供风险保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鹤壁金融监管分局)
(十三)推动文旅企业提质增效。深化资源优化整合,在以点带面、串珠成链、做强做大方面下功夫,加快推动文旅企业升规纳统,支持新业态、新模式文旅企业创品牌扩规模。实施文旅项目招商行动,大力引进国内头部企业、专业运营机构,争取合作落地一批标志性、引领性文旅项目。支持各县区、文旅企业争创国家、省级文旅品牌,按照省奖励资金给予一定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优化文旅市场环境
(十四)提升服务品质。新建扩建黎阳城文化旅游区、淇县云梦山等景区停车场,提高旅游公厕管理服务水平,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全市旅游景区和文博场馆信息发布服务,加强旅游出行风险预警提示,确保游客安全出行。(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十五)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文旅领域营商环境,营造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舒心舒适的文旅发展环境。开展旅游景区、等级民宿淡旺季用工需求对接服务,缓解旅游业季节性用工短缺难题。(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六)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跨部门协同监管,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措施。推动文旅企业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构建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实行旅游投诉先行赔付政策,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