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净水入河”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鹤壁市“净水入河”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壁市“净水入河”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海河流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协同治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5〕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市所有河流干、支流,聚焦淇河、卫河、汤河、金堤河流域生态保护核心任务,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和智慧监管,构建“三水统筹、三河联动、全域治理”的工作格局。
到2027年,淇河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卫河和汤河干流水质提升至Ⅲ类及以上,其他支流水质显著改善,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提升,水环境风险安全可控,现代化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到2030年,淇河干流水质持续提升,卫河和汤河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及以上,各支流水质持续稳定改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实施范围
淇河、卫河、汤河、金堤河鹤壁段全流域(包含沧河、魏庄河、洹河、共产主义渠、羑河、新城区水系、浚内沟、思德河、赵家渠、折胫河、泗河等河流水体)。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
1.补齐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推进“混错接”和“老破旧”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强城镇污水雨季溢流污染控制,重点排查浚内沟、盖族沟等易返黑返臭风险点,对入魏庄河、护城河(南海路至黄河路段)雨水管网开展排查,整治雨污混接问题,消除污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排入淇河风险隐患,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对全市所有河流干、支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实现动态管控。对已整治入河排污口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提升智能监管水平。深入排查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建立台账,动态消除。到2027年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或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5%以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以下均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2.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提升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对接国家、省“十五五”相关规划和最新要求,适时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初期雨水控制工程。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化工废水“一企一管”或“多厂专管、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建设,鹤山区2027年年底、宝山经开区2026年年底前完成全部管廊工程。开展涉水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技术指导帮扶,提高污水综合利用效率,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持续开展涉水环境工业企业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高压震慑态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3.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水环境面源管控。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禁养区内养殖情况专项排查,对发现的违规养殖依法依规予以清退;加强非禁养区养殖污染防治与监管,督促其配套建设符合标准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或全量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效能。加强运维管理,建立长效运维管护机制,推进乡镇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以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污水设施为重点,加快建立市县联网的数字化监管平台,运用电量、流量、视频监控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提高水资源保障水平
1.扎实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着力推动农业节水增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减少地下水取水量。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构建以景观环境、工业用水为主,市政杂用为辅的再生水利用格局,持续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到2027年年底,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2%。(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2.保障重点河流基本生态流量。加快建设进度,山城区尾水湿地与汤河生态修复工程、淇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分别于2026年5月、9月完工投运,发挥生态效益。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合理确定淇河新村断面和盘石头水电站、辛村水电站等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管控指标,严格生态流量泄放管理。结合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高效落实河流生态补水机制,确保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提升进位,淇河新村断面月过水流量目标保障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强化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针对性开展水生态修复,持续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严格执行《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加大对淇河干支流等重要河段执法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非法捕捞、烧烤野炊、洗车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2.推进矿山治理与河湖生态协同修复。结合大运河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严厉打击卫河岸线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河湖岸线开发利用,构建“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廊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有序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强化水环境风险监管
1.强化重点园区源头防控。指导鹤山区和宝山经开区提高化工园区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水平,常态化开展流域水环境风险和化工园区突出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严格防范水生态环境风险。强化有毒有害物质环境监管,严格危险废物全链条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健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跨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应用,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汛期水环境问题排查,重点排查卫河、汤河沿岸风险隐患,强化水环境风险管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
(五)提升水生态环境智慧化监管能力
在流域重点断面、重要排污口及敏感区域补充布设或升级监测站点,构建覆盖全面、实时在线、数据共享的水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网络。充分利用鹤壁市地表水环境智能监管平台,提升水质数据实时监控、智能分析、趋势预警和溯源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为本方案实施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本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鹤壁市国考、省考、市考断面预期水质目标表
附 件
鹤壁市国考、省考、市考断面预期水质目标表
序号 | 考核 县区 | 所在 河流 | 断面 名称 | 断面 类型 | 预期水质目标 | |
2025年 | 2026年、2027年 | |||||
1 | 浚县 | 淇河、卫河、 浚内沟 | 前枋城、五陵、王湾、二安 | 国考、省考、市考 | 前枋城Ⅲ类、五陵Ⅳ类、王湾Ⅳ类、二安Ⅳ类 | 国考前枋城、五陵断面和省考王湾断面达到省定目标,市考二安断面根据下游五陵断面确定水质目标。 |
2 | 淇县 | 淇河、卫河、思德河 | 前枋城、 小河口、 良相 | 国考、市考 | 前枋城Ⅲ类、小河口Ⅲ类、良相Ⅳ类 | 国考前枋城、小河口断面达到省定目标,市考良相断面根据下游小河口断面确定水质目标。 |
3 | 淇滨区 | 淇河 | 前枋城、 黄花营 | 国考、省考 | 前枋城Ⅲ类、 黄花营Ⅱ类 | 国考前枋城断面和省考黄花营断面达到省定目标。 |
4 | 山城区 | 汤河 | 汤河水库、耿寺 | 国考、省考 | 汤河水库Ⅳ类、 耿寺Ⅳ类 | 国考汤河水库断面和省考耿寺断面达到省定目标。 |
5 | 鹤山区 | 汤河 | 罗村 | 市考 | 罗村Ⅳ类 | 市考罗村断面根据下游汤河水库断面确定水质目标。 |
6 | 开发区 | 淇河 | 前枋城 | 国考 | 前枋城Ⅲ类 | 国考前枋城断面达到省定目标。 |
7 | 宝山经开区 | 泗河 | 泗河桥 | 市考 | 泗河桥Ⅳ类 | 市考泗河桥断面根据下游汤河水库断面确定水质目标。 |
8 | 示范区 | 淇河 | 前枋城 | 国考 | 前枋城Ⅲ类 | 国考前枋城断面达到省定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