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鹤壁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壁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现交通运输方式绿色转型,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豫政办〔2026〕2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同步推进”的基本思路,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立足我市晋豫鲁通道节点、豫北内陆物流枢纽定位,以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管”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交通运输装备新能源更新替代,统筹物流降本增效、低碳减排、污染防治三重目标,构建公、铁、管、集装化四位一体综合运输体系。力争2028年全社会货运量中公路货运量占比下降到86%左右、较2025年降低1.1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运输量占比达到30%以上、较2025年提高15个百分点;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7.9%左右、较2025年提高0.8个百分点;管带运输量占比6.1%、较2025年提高0.3个百分点;集装箱联运量突破130万吨。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分年度指标
指标类别 | 具体指标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
省定目标 | 市定目标 | 省定目标 | 市定目标 | 省定目标 | 市定目标 | ||
运输 结构 | 公路货运量占比(%) | 87.2 | 86.8 | 86.5 | 86.4 | 86.1 | 86.0 |
公路货运量中新能源运输量占比(%) | 15 | 20 | 20 | 25 | 25 | 30 | |
新能源营运货车占比(%) | 5.9 | 9.7 | 6.8 | 10.9 | 7.8 | 12.3 | |
铁路货运量占比(%) | 4.6 | 7.3 | 4.7 | 7.6 | 4.8 | 7.9 | |
管带运输量占比(%) | 5.9 | 6.0 | 6.1 | ||||
集装箱联运量(万吨) | 50 | 100 | 130 | ||||
运输 装备 | 新能源营运货车累计保有量(辆) | 29000 | 1150 | 33000 | 1300 | 38000 | 1450 |
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年度淘汰量(辆) | 4500 | 31 | 4000 | 0 | 0 | 0 | |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大宗货物“公转铁”深化攻坚行动
1.优化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鹤壁煤炭物流园区集装箱堆场扩建,增设铁矿石仓储及装卸设施,完善铁矿石分拨中心设施及功能,具备万吨列到发及装卸能力。推进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扩能改造,新增集装箱专用线、自动化装卸设备,配套建设万吨级列车到发线,提升干线列车整列装卸能力,适配瓦日铁路重载列车运输标准。加快天舟铁路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及配套设施建设,2027年5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2028年年底前完成二期建设。改造提升既有铁路,稳步推进我市市域铁路项目,增强区域铁路货运能力,适时启动宝山经开区和白寺现代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淇县政府、鹤山区政府)
2.加快推进“公转铁”。对接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协调增开瓦日线、京广线鹤壁区段货运班列频次,争取瓦日线时丰站、京广线淇县站货运配线扩容,申请开行点对点定制货运班列,推动落实阶梯运价优惠,争取季节性货运运力倾斜保障。建立全市年货运量10万吨以上企业清单,围绕煤炭、建材、粮食等大宗货物运输制定“公转铁”个性化方案,2026年底前实现重点企业全覆盖。支持物流园区、大宗货源企业积极拓展联运业务,整合中小货运企业货源,合作组建联运联盟。研究制定“公转铁”激励政策,积极争取省级“公转铁”激励资金,统筹推进相关项目实施,对进出口集装箱业务发展较好的县区政府予以绩效激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实施多式联运提质攻坚行动
1.打造豫鲁便捷出海通道。高标准建设鹤壁内陆港,依托鹤壁煤炭物流园区和淇县天舟铁路物流园资源,推动“一港两园”协同发展,深化与山东港口集团战略合作,加密瓦日铁路铁海联运班列,打造“鹤壁—日照港”定点直达精品线路,发展“铁海联运+跨境贸易”服务。扩大煤炭、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运量,拓展钢铁、粮食、矿石等非煤业务,推动联运货种由“黑货为主”向“黑白并重”转型。培育扩大铁路集装箱货运量,力争2026年底前完成年度铁路集装箱货运量50万吨目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鹤山区政府)
2.推广“公铁管”联运特色模式。依托铁路承担跨省大宗货物转运,通过管状带式输送机直连电厂实现绿色短途接驳,发挥公路机动优势服务周边零散货源。配套建设大型封闭储配基地,系统整合储、运、销全链条,大幅压降物流成本、遏制运输扬尘污染,强化区域能源保供,为内陆城市大宗物资绿色高效物流提供可复制示范样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鹤山区政府)
3.搭建智慧物流平台。依托鹤壁煤炭物流园区,整合铁路、公路、园区、企业信息资源,建设鹤壁市公铁联运智慧平台,积极推行“区块链+多式联运”模式,推动电子运单、装卸调度、在途追踪、费用结算全流程线上化,实现货源、运力、仓储、调度信息实时共享,健全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鹤山区政府)
(三)实施公路货运绿色转型攻坚行动
1.加快营运货车新能源更新替代。严格执行国家“两新”政策和河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替代补贴政策,2026年底前完成省下达国四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货车31辆淘汰任务,2027年全域清零所有在册国四营运货车。加大新能源营运货车推广应用力度,有序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物流园区、干线物流等场景规模化应用,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内渣土、商砼车辆新能源运输成效,到2028年全市新能源营运货车达到1450辆、较2025年增长约43%。(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全面提高清洁运输比例。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应用,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物流园区、施工工地、矿山、铁路货场的大宗货物长距离运输优先使用铁路、管道,短距离运输优先使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车等清洁运输方式。重点行业企业、园区等新增或更新的内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车辆(机械),新开工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配置比例不低于20%。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比例提升台账,火电、煤炭、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持续保持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3.加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构建跨区域、跨部门综合治理格局,强化与安阳市、新乡市和濮阳市跨区域执法协作,统筹组织我市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多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固定设卡、流动巡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治超执法,定期开展对违法货车通行规律的分析研判,精准打击“百吨王”等货车超限超载和抛洒滴漏行为。加强普通公路货车不停车动态称重设备配备和运行管理,按照污染防治要求,加强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绕城通行等管控工作,健全应急运输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实施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攻坚行动
1.实施绕城公路新、改建工程。坚持规划引领与工程改造并重、设施建设与管理优化协同,综合施策解决普通干线公路穿城问题。谋划国道342日凤线等穿城路段调线,到2028年实现营运货车绕城通行。加快完成新107国道鹤壁段安全防护、交通信号设施设备建设,提高安全通行效率。坚持“三山”统筹,推进化工园区公路货运专线建设,实现园区货运通道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实施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公路服务区节能改造和智慧能源管理,利用公路服务区、边坡等路域资源规模化建设光伏电站,增加绿电供给。加快加密国省干线公路、枢纽场站等场景充换电网络,积极推动零碳企业、零碳园区建设。2026年底前在鹤壁煤炭物流园区、宝山园区、白寺现代物流园区落地3座重卡充换电站,2027—2028年新增5座,覆盖货运主干道、物流集聚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保障措施
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研判分析形势、通报情况和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落实各级优惠和补贴政策,引导交通运输设备新能源更新替代和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交通项目建设。压紧压实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约谈、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