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410601000000000000/2025-45982
主题分类: 邮政
发文字号: 鹤政办文[2025]21号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发文机关: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7日17:27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鹤壁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2月29日

鹤壁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决防控可能影响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风险,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邮政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保障邮政业安全稳定运行。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快递暂行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邮政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5修订)》和《鹤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邮政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邮政机要通信保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1.4 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行业主管、企业主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1.5 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邮政业突发事件,是指邮政业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营网络阻断、用户信息泄露等危及邮政业安全稳定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的紧急事件。

1.5.1 行业外事件引发的邮政业突发事件

因自然灾害和行业外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营网络阻断、用户信息泄露等事件。

1.5.2 行业安全风险引发的邮政业突发事件

因行业自身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安全稳定风险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营网络阻断、用户信息泄露等事件。

1.6 事件分级

邮政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6.1 特别重大(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Ⅰ级:

(1)人员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3)邮政、快递企业、跨省经营的邮政、快递企业运营网络全网阻断,或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运营网络阻断但是可能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

(4)用户信息泄露1亿条以上。

(5)超出省邮政管理局应急处置能力。

(6)具有对全国邮政业安全稳定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情形。

1.6.2 重大(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Ⅱ级:

(1)人员死亡、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邮政、快递企业全省运营网络阻断,或者我市境内部分县区运营网络阻断但是可能在全省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

(4)用户信息泄露1000万条以上1亿条以下。

(5)超出市邮政管理局应急处置能力。

(6)具有对全省邮政业安全稳定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情形。

1.6.3 较大(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Ⅲ级:

(1)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3)邮政、快递企业全市运营网络阻断。

(4)邮件快件积压,超出事发企业7天处理能力。

(6)用户信息泄露100万条以上1000万条以下。

(7)具有对全市邮政业安全稳定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情形。

1.6.4 一般(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Ⅳ级:

(1)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3)邮政、快递企业全县区运营网络阻断。

(4)邮件快件积压,超出事发企业72小时处理能力。

(5)用户信息泄露10万条以上100万条以下。

(6)具有对全市邮政业安全稳定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较大威胁、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1.7 响应分级

1.7.1 响应级别

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分别对应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7.2 响应级别调整

对于比较敏感,或者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期、重大活动举办地的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可根据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对处置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2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 市级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机构组成

鹤壁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邮政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国网鹤壁供电公司以及各县区政府、管委分管负责同志。

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邮政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2.1.2 主要职责

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职责:统一指导全市邮政业应急管理工作,研究部署全市邮政业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全市邮政业应急管理各项重要政策、制度;配合处置发生地在我市的Ⅰ、Ⅱ级突发事件;决定启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和相关预警,指导Ⅳ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职责:指导、监督全市邮政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实施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全市邮政业运行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组织实施Ⅲ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及其他事项。

2.2 市级现场工作组

市级现场工作组是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处置Ⅲ级突发事件时指定成立并派往事发地的临时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下设抢险救援、治安警戒、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善后处置6个应急工作组。

2.3.1 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事发地县区政府、管委。

2.3.2 治安警戒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事发地县区政府、管委。

2.3.3 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事发地县区政府、管委。

2.3.4 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管委和事发单位。

2.3.5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配合单位:鹤壁日报社、鹤壁市融媒体中心。

2.3.6 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管委和事发单位。

2.4 市级专家组

市级专家组由省邮政管理局和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领域专家构成,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和实际需要,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参与起草邮政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对应急处置准备以及应急响应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对邮政业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供支持;承办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事项。

2.5 县级指挥机构与职责

各县区政府、管委成立本级邮政业应急机构,在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邮政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应对工作。

3 预防、监测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

各级邮政业应急机构负责邮政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置、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对本企业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针对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制定防控措施、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

3.2 监测

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信息的监测收集、综合分析工作,判断行业运行的安全风险,及时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相应建议。

市邮政管理局充分发挥各级邮政业安全中心作用,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主动监测、发现、报告安全风险和预警信息。

邮政、快递企业要建立日常生产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机制,发现可能演变为邮政业突发事件的情况,立即报市邮政管理局,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按规定上报安全事故事件月报、行业运行和安全信息月报。

3.3 预警

3.3.1 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来源主要包括:

(1)气象、水利、交通运输、应急、公安、国家安全、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外发布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社会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预警信息。

(2)交通运输部门以及邮政、快递企业上报的信息;通过邮政业市场监管信息系统、12345热线、邮政业申诉服务平台、社会举报投诉等渠道收集到的行业运行信息。

(3)舆情信息。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单位转交的行业舆情信息和行业内部监测到的网络舆情。

3.3.2 预警启动

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能发展成Ⅲ级突发事件的,依照以下程序启动预警:

(1)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启动建议。

(2)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建议后2小时内作出是否启动预警的决定。

(3)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作出启动预警的决定后,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在1小时内,视情况采取电话、互联网、视频会议、传真电报等多种形式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发布预警,部署防御措施。预警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情形、起始时间、风险评估、影响范围以及应对措施、警示事项等。

(4)由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预警是否向社会发布。如需发布,应当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3小时内,由市邮政管理局与市委宣传部结合,通过公开信息渠道向社会发布。

3.3.3 预警响应

预警启动后,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应当采取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措施:

(1)加强对事件的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实施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和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随时增加信息报告频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事件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动态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3)成员单位迅速到位,及时掌握相关事件信息,研究部署处置工作。

(4)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24小时备勤状态,随时待命。

(5)指导督促相关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对本企业的应急监测,做好人员车辆调度、物资筹备等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6)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其他必要措施。

3.3.4 预警终止

(1)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认为符合预警终止条件的,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2)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同意预警终止后,作出预警终止决定,提出后续处理意见。

(3)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在预警终止决定作出后2小时内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Ⅳ级突发事件预警启动、响应及终止程序,由事发地县区、管委参照Ⅲ级突发事件预警启动、响应及终止程序执行;预警过程中,如发现风险扩大,超过本级处置能力,应当第一时间上报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和市政府。

4 信息报告

4.1 信息接收与处理

发生突发事件,事发企业应当立即报告属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应急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向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报告,但应当及时向被越过的有关部门补报。应急处置过程中,按规定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准确向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接收、汇总各类信息,及时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邮政、快递企业和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预防和处置准备工作。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级别的邮政业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和本级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4.2 信息报告内容与方式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运营网络阻断、邮件快件积压损毁、用户信息泄露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以及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突发事件信息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告。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出信息后,应当进行电话确认。情况紧急时,应当先用电话等方式快报,随后补报书面材料;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以先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遵守涉密信息管理规定。

5 应急处置

5.1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业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本企业相关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相关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事发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遇险、涉险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对于因本企业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者本企业人员涉事的事件,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应当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调解等工作。

5.2 应急响应启动

5.2.1 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按照上级规定分别由国家和省邮政业应急机构予以确认并启动。涉及特别重大或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发生,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政府及省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在国家、省邮政业应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2.2 Ⅲ级应急响应

(1)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分析、研判突发事件,确认符合负责响应条件的,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提出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建议。

(2)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启动建议后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如果同意启动,则正式作出Ⅲ级应急响应决定。

(3)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并成立现场工作组组织实施。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方式、方法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5.2.3 Ⅳ级应急响应

由各县区、管委参照Ⅲ级应急响应启动规定对Ⅳ级应急响应予以确认并启动。


图5.2 应急响应流程图

5.3 分类处置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行业外事件引发的邮政业突发事件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交通运 输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和动物疫情等;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2)行业内风险引发的邮政业突发事件

行业内风险:主要包括邮政快递业务旺季爆仓、代收货款纠纷、不正当竞争、经营权纠纷、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倒闭等;

行业内事故:主要包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5.4 应急处置任务

5.4.1 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的应急处置任务

(1)根据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安排应急处置所需人员和物资。

(3)记录应急处置各阶段工作情况,收集相关信息,统计损失情况并进行初步审核。

(4)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措施落实。

(5)向社会通报、发布相关信息。

(6)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4.2 现场工作组的应急处置任务

(1)迅速赶往现场,指导事发地县区政府、管委控制和切断突发事件源头,疏散人员,抢救伤员,为水利、交通运输、应急、公安、国家安全、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支持,防止损失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2)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并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重要情况,申请物资增援、人员救助等应急处置资源事项。

(3)根据现场情况和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要求,指导事发企业制定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方案,妥善保护和处置邮件快件,维护用户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秩序。

(4)记录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保存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原始资料和凭证。

(5)核实应急响应终止条件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请求,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6)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4.4 专家组的应急处置任务

(1)参与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研究分析事件信息、事态演变和应急处置措施,为应急处置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突发事件防范措施建议。

(4)为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支持。

(5)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工作。

5.5 信息发布

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5.1 发布机构

邮政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相应级别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负责。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由市邮政管理局和市委宣传部负责。

5.5.2 发布要求

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经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对外发布。未经授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相关采访和对外发布信息。

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由事发地县区、管委参照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信息发布要求执行。

5.5.3 发布渠道和方式

发布渠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发布方式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采访、新闻通稿等。

5.5.4 新闻协调

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关注新闻报道,及时收集、处理相关舆情信息,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及时提供权威、准确信息,说明或者澄清与突发事件有关问题,正面回应有关突发事件的不实报道。

5.6 应急响应终止

Ⅰ级和Ⅱ级响应按照上级规定,分别由国家和省邮政业应急机构予以确认并终止。

5.6.1 Ⅲ级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终止应急响应:

(1)突发事件已得到有效处置,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风险已消除。

(2)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

(3)社会影响基本消除。

(4)相关部门、单位应急处置已终止。

5.6.2 Ⅲ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处置信息,经分析、评估后,确认突发事件平息,行业运行恢复正常,满足应急响应终止条件,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提出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建议。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作出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决定,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向社会宣布或者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应急响应终止说明和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以及后续工作措施。

5.6.3 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由事发地县区、管委参照Ⅲ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予以确认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指导事发地县级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事发单位应当对应急处置工作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以及个人的物资给予补偿,并指导、督促事发企业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事发单位应当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规定及时向受损用户理赔,按规定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给予救助、抚恤。

6.2 事件调查

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科室和专家组对Ⅲ级突发事件起因、经过、影响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后果进行统计评估,对责任追究工作进行安排、协调或者督促,提出加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要求。

Ⅳ级突发事件调查,由事发地县区、管委参照Ⅲ级突发事件调查要求执行。

6.3 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邮政业应急机构应当及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改进措施。

7 保障措施

7.1 应急队伍保障

水利、交通运输、应急、公安、国家安全、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行业的专业队伍为抢险救援主要力量。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部门以及邮政、快递企业应当结合行业实际,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积极融入地方应急救援体系。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专、兼职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7.2 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络人员和应急值班电话报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宜的联络、沟通和指令传达等工作,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联络员变更要及时报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邮政业应急机构要协调通信管理部门,为邮政业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指挥协调、救援处置、信息发布等工作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7.3 物资保障

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管理、维护和保养,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随时可调用;应建立应急物资互助机制,签署互助合作协议,统筹协调各种应急储备物资,支援应急救援行动。

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邮政业应急机构可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紧急调用人员、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被征用的物资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7.4 技术保障

应当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积极研发邮政业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综合研判等工作水平,为应急决策、指挥、调度、协调提供技术支持。加强邮政业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基础数据资料库,储备各类应急管理信息资源。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研发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积极与国家邮政业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对接,提升协同联动的应急保障能力。

7.5 经费保障

需由属地财政负担的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按照现行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分级负担。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县区政府、管委予以协调。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体系与编制

本预案与《鹤壁市邮政业人员密集场所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鹤壁市邮政业用户信息泄露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鹤壁市邮政业运营网络阻断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鹤壁市邮政业重大活动期间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鹤壁市邮政业防汛应急预案》《鹤壁市邮政业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和县级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构成鹤壁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市邮政管理局具体负责市级预案的修订、管理、更新,并制定行业相关专项预案,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实施。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参照市级预案编制本级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预案之间的衔接。

8.2 预案评估与修订

本预案由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或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修订预案:

(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预案存在重大问题的。

(6)其他情形。

8.3 应急演练

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应定期组织、指导各县区、市有关部门及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可以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形式。

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8.4 宣传教育和培训

8.4.1 宣传教育

邮政业应急管理机构应通过市、县级官方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宣传邮政业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邮政、快递企业应当编制应对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各种宣传材料和应急手册,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其他有效宣传形式,做好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以及预防、疏散、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8.4.2 培训

应当将应急管理知识列为干部培训必备内容,切实提高邮政业应急管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知识列为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8.5 监督检查

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负责对全市邮政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9 附则

9.1 定义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级别的表述适用于鹤壁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内的其他应急预案。

有关数量、级别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本级,“以下”不含本数、本级。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邮政管理局具体负责解释。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鹤政办〔2021〕2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应急响应启动通知格式

3.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格式

附件1

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信息收集、监测等工作,并及时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实施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的抢险救援方案,牵头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抢险救援。迅速控制和切断突发事件源头,防止损失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参与应急期间的督导检查;协调重要物资运输及各级指挥人员、抢险人员的休息场所;负责向省邮政管理局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负责全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沟通、协调;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以及本行业内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活动。

市公安局:负责安全警戒、交通管制、维持秩序,协助事故区域人员疏散,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及遇难人员身份确认,参与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依法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依法对有关人员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开展相关刑事案件侦查等。

市应急局:组织生产安全类和自然灾害类专家组参与救援咨询和决策;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等;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救援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抢险处置工作;按标准奖励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等工作。

市国家安全局:对突发事件原因等协助展开调查;发现和防范利用寄递渠道从事的渗透、间谍、暴恐、分裂、颠覆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和通信安全;依法依规负责信息安全等涉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追究行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信息收集工作,提出处置建议等。

市消防救援支队:协调指挥火灾现场抢险救援、消除危险源、控制火灾发展和现场消防监护,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救援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抢险处置工作等;迅速控制和切断突发事件源头,防止损失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协助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和分析;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污染处置;开展事故现场环境、大气、水源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等。

市市场监管局:协调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及12315指挥中心与邮政业申诉中心的对接工作,积极协助处理因突发事件出现的邮政业投诉事件等。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医疗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对伤员进行积极救治,并协助提出抢险救援建议和意见;开展伤员和中毒人员急救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防疫保障服务;监测饮用水源安全情况等。

市交通运输局:协调重要物资运输及应急救援所需客货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应急救援物资和必要生活资料运输等;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援车辆,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证公路畅通等;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做好遇难人员的遗体火化工作等。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现场所涉河流、水库实施应急调度等。

市委宣传部:组织指导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协调鹤壁日报社、鹤壁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协调指导突发事件主管部门开展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声、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等。

市财政局:根据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安排,按照现行邮政领域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积极筹措本级应急资金,并及时拨付。

国网鹤壁供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供电需要和应急处置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等。

各县区政府、管委:负责编制本级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辖区内邮政业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善后等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社会调查工作,配合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配合调配辖区内救护车、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开展伤员和中毒人员急救转运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基础医疗卫生防疫保障服务。

邮政、快递企业要设立相应的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等工作。

附件2

鹤壁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关于启动(调整)(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参考)

×××邮政管理机构:

××××年××月××日××时××分(突发事件描述),依据《鹤壁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鹤壁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于××月××日××时××分启动×级响应。

请各相关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响应的内容)

鹤壁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签 发 人: (签字)

签发日期:

附件3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参考)

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

年 月 日 时 分接(信息来源)报告。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县区(具体场所)处发生事件,造成事件的原因是(描述事件起因)。截至目前,已造成(人员伤亡数量、财务损失等情况,以及被困人员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财务损失等相关情况)。

(已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是否向水利、交通运输、应急、公安、国家安全、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请求救援。

(突发事件发展趋势,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本报告为第×次报告,是否为终报)

报 告 单 位: (盖章)

单位负责人: (签字)

报 告 人:                     

联 系 电 话:                

报 告 时 间: